广政办发〔2017〕130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保费用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度广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保费用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日博体育平台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日博体育平台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
2018年度广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个人参保费用征缴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农民个人参保金征收工作,根据省、州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新农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及任务
参保对象为本县常住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持户口薄和新农合“一卡通”于2017年12月25日前缴纳个人参保金,过期不予补缴。确保全县参保率达到98%以上,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各乡镇参保任务详见附件)
二、征收标准
根据省医改办《关于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征缴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医改办发[2017]30号)精神,2018年新农合个人参保金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其中大中专院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不包括幼儿园幼儿)新农合个人参保金缴费标准为100元/人。农村五保户、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稀三女)结扎户、孤儿参保金由县政府代缴。
三、报销政策
(一) 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可随母亲自动获取2018年参保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
(二)对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三)住院起付线。省、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3000元、800元、300元和150元。参合农民年度内累计在同一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就诊两次(含两次)以上的补偿起付线降低50%。
(四)住院补偿比例。省、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65%、65%、75%和85%。
(五)住院封顶线。省、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单次住院封顶线分别为40000元、30000元、15000元和30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参合农民年度内累计补偿金额封顶线为80000元。
四、工作安排
(一)资金征收。各乡(镇)要集中精力,全面开展参保金收缴工作,同时做好资金上缴、参保信息造册登记、制卡资料收集、缴费发票开具等工作。要特别注意与各相关部门搞好衔接,认真核对代缴对象,县上组织有关部门对代缴对象进行逐户核查,坚决杜绝重复收取参保金。收缴资金必须足额上缴至县新农合征缴专户(户名:广河县卫计局广河县农合办新农合个人征缴专户。帐号:730 110 122 00000 1559),资金进账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二)人数统计。各乡(镇)全面整理参保登记册、资金进账单,确保进账单数据与登记册一致;并及时上报至县农合办确定2018年参保人数。
(三)信息录入。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将确认的参保登记册报送至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在省级平台上核对、录入参保人员信息。务必做到登记在册人员信息、人数与省级平台上完全一致,严禁出现错登、漏登及重户现象。
(四)信息确认。县农合办对各乡(镇)卫生院核对录入的参保人数等信息进行复核,确保参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省卫计委、华东公司确认。如按期未录入或错登漏登的人员信息,由各相关责任方负责,后期不再补录。
(五)信息公示。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对确认的参保对象信息在村委会公示栏或本村中心区域等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指定专人组织实施本乡(镇)参保金征收、参保任务分解、参保进度统计、参保登记册及资金进账单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参保金征收人员需完整、准确填写《2018年广河县新农合参保登记册》,确保参保人员信息与户口薄一致,医疗证号与“一卡通”一致。
(三)各村收缴参保金时对辖区内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严格把关,不得将其列入新农合参保对象,坚决杜绝重复参保。
(四)辖区内就读的中小学生以学校学籍登记为准,辖区外就读的中小学生以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为准,大中专院校生以就读学校出具证明为准。
(五)参保金征收人员须向缴费农民及时开具《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专用票据》,准确填写缴费标准、缴费总金额、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户主姓名和医疗证号务必与“一卡通”和省级平台信息一致。
(六)2018年新参保农户、分户家庭需收集户主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提交乡(镇)卫生院制办“一卡通”。
(七)参保登记册一式四份,由村、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县农合办各存档一份,加盖行政村公章。
(八)各村认真核查未参保人员信息,对未参保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认真核对病人信息,严防借用他人医疗卡享受新农合报销。一经查实,对借卡人和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部门职责
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参保金征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验收等各项具体任务落实;负责各乡(镇)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稀三女)结扎户救助对象确定及参保金代缴工作;负责参保金征收进展统计上报工作,并及时向县新农合管委会汇报,以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县农合办负责对全县参保人员信息核对录入工作的业务指导、参保人数统计、参保花名册及资金进账单收集上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专用票据》领取、发放工作,安排参保农民配套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
县民政局负责各乡(镇)农村五保户、一类低保户、孤儿救助对象花名信息确定及参保金代缴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学生参保金收缴、参保信息登记等工作。(具体由各学校收缴,城镇户口学生参保金上缴县医保中心,农村户口学生参保金上缴县财政专户,名单报辖区乡镇人民政府。)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各乡(镇)农业人口数的确定工作。
县广电台负责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农合及农村卫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利用大众媒体、广播、电视宣传我县新农合运行动态,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立足于关注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强化对2018年参保金征收工作的领导。乡(镇)长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参保金征收工作,明确1名信息统计员负责汇总上报每日征收信息。各乡(镇)要在认真总结往年征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作,强化措施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大局为先的原则,互通信息,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对全县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分级诊疗、门诊慢性病报销、农村重特大疾病救治保障及农村特殊人群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乡、村干部征收的参保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数上缴乡(镇)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监督并督促财务人员按时将基金全部上缴到广河县新农合征缴专户,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挪用、截留新农合基金。
(三)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督查检查
县卫计局、县农合办要及时掌握全县农民参保金征收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合管委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查。对在参保金征收工作中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影响大局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